仰止-

胡写乱写,随便写写

【雪璧】满庭芳

第十八章、风流旧案


  檀香毕竟不是水做的人。


  心中有再多的眼泪,此刻也要流尽了。


  她甚至说不出一句话。


  死一般的寂静,静的仿佛连呼吸声都已不存在。


  突听一阵阵铃铛摇响。


  穿黑布衣裳的仆从握住轮椅提把,向前行一小步,排开谢铭,正好停在檀香面前。


  正是秦雀轮椅扶手上的铜铃,那铃铛如垂髫小儿拳头般大小,雕刻着华丽繁缛的花纹,线条流畅典雅,长尾上卷的凤鸟在阳光下似要腾云而去。


  凤鸟的眼睛竟似也闪着某种妖冶而且恐怖的红光。


  那是血。


  凤凰泣血。


  据说凤凰乃是不死神鸟,五百年一轮回,衔香木,在火中自焚为灰烬,在灰烬中灭寂重生,凤凰泣血,意味着再无涅槃重生,堕入六道轮回。


  若不是经历了最沉重的悲痛,凤凰怎能会落下血泪?


  究竟是什么痛事,堪令凤凰泣血?


  谢铭怒火已涌上喉头,看到这双血红的眼睛,却忽然什么也说不上来了。


  秦雀的视线从众人身上扫过,最终停在檀香身上,目中露出淡淡的讥讽之色,微笑道:“我听说有一种人想事情的方法非常奇怪。不管遇见什么好事,都和自己有关系,但若碰上什么倒霉的事了,那一定是背后有小人存了心陷害自己。万事都是其他人的错,自己是万万不能有犯任何差错的。”他艳丽无双的脸上,忽然展现出一个近乎鄙夷的表情,长长的叹了口气,悠悠道:“这种人的想法的确很奇怪,竟好像世上的人只能围着他转一般,但凡做一点惹他不痛快的事,就不肯放过那个人,什么恶毒阴秽的想法都能往那个人身上联想。欲毁其声誉,何患无辞?”


  檀香的脸色骤然变了。


  人们望向秦雀。


  苍白如纸的脸,瘦弱的身体,多情的桃花眼,艳红的唇,搭在轮椅把手上的手指又细又长。


  偏偏大家都知道,这双几乎完美的手上,沾了无数人的鲜血。


  铃儿又响,天地间仿佛只剩下铜铃阵阵有韵律的声音。


  这铃声,不仅回荡在人们的耳边,而且响在大家的心上。


  这铃铛为何总在响?


  莫非它是引魂的铃铛?


  这些年来,秦雀游历四方,行遍九州,要引的,究竟是谁的魂魄?


  谢铭冷笑道:“这世上当然还有另外一种人,掩耳盗铃,一叶障目,自己活在美梦中,还不许别人先清醒。奉劝阁下,做梦固然是好的,不过若睡的太沉,恐怕容易招致杀身之祸。“


  秦雀道:“谢公子所言极是。高兴的死去和痛苦的活着,本来就是后者更好一些。可倘若梦醒后没有别的出路,那还是不要把人惊醒的好。”秦雀弯下身子,望着檀香,眼神也变得柔和一些,又道:“檀香姑娘,你若是从梦里醒过来,发现自己伶仃孤苦,无依无靠后,会打扰别人的清梦吗?”


  檀香默默垂下头,什么话都不说。


  这个时候,无声才是最好的抗争。


  檀香知道,被穿云剑法伤到的人,就算是大罗神仙,也难救回他们的命。而且,她也并不希望秦雀突然善心大发,把玉蹊山和郑伯虞救活。


  因为在她看来,他们能活下来固然走运,可死了才是最好的。


  檀香明白,无论多么简单明了的事情,说的人多了,必然会变的复杂。


  只要大家把她的话听进去,无论浪费多少条人命,都是值得的!


  檀香心里突然涌出一股很微妙的情绪,也不知怎么,这种情绪竟然使她心里多了种说不出的痛快。


  她几乎被这种畅快淹没。


  她知道,自己这一生,除了这一件事,再也不会花心思做其它的任何事。


  谢铭道:“我若是她,就算拼个你死我活,也要把叫醒我的人杀了!”


  秦雀道:“若是杀不了呢?”


  一人道:“ 杀不死,大不了好好活着,熬死仇人,再杀了他的儿子!”


  人群中已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。


  秦雀微笑道:“奇怪,怎么总有人每天都在喊打喊杀,有些事情,还是不要用武力解决的好。”


  又一人凑热闹,道:“若不动手解决,那练那么高的武功干啥?”


  秦雀道:“莫非你练武功只是为了打打杀杀?”


  那人道:“自然不是。”


  那人的同伴皱眉道:“不过,若有人欺辱我,我当然也不会任人欺凌。”


  秦雀点头道:“不错,只有懦夫和死人才会任人宰割。”


  秦雀忽然笑了笑,话锋一转,道:“所以,要我说,你们只不过是仗着元怀公已死,才敢肆无忌惮的在这里泼他脏水。若是连公尚在,不要说你们,连你们的父亲都不敢直呼他的大名。”


  檀香终于忍不住大声道:“污蔑?诽谤?秦公子还是把这句话说给死者吧!莫非连非鹤的命值钱,独玉姐姐的命,就贱若蝼蚁?”


  须臾,秦雀摇了摇头,长叹,道:“可独玉和连非鹤又有什么关系呢?她究竟做了什么事,居然叫万俟律不惜自己的名声,也要杀了这三个人呢?你又是什么人,为什么如此痛恨连公?”


  檀香怔住。


  铃铛声又响。


  人们反射性地望向那泣血的凤鸟。只是谁都没想到,秦雀的侍从居然推着轮椅,一句话也不说,就离开了这里。


  就算大家都心知肚明毒医秦雀的心思变幻莫测,也没有料想到,秦雀会丢下一堆问题,转身就走。


  秦雀毕竟是第一个为连非鹤说话的人,也是唯一一个。


  站在檀香左面的照水忽低声轻促地‘呀’了一下,眨眨眼睛,雪白的脸上渐渐染上一层淡淡的红,眼中笑意盈盈,朗声道:“秦雀疑惑的事儿,我知道。说起元怀公来,这里边儿,可有一段出了名的风流公案呢。”


  立刻有人问道:“元怀公做出了什么事呢?”


  大家纷纷附和。


  江湖中永远不缺刺激新奇的事,大家永远也不会听烦有关大侠千金、英雄美人的故事。


  照水挑了挑眉毛,很满意的笑了,抬起手,掩唇轻笑,白生生的手腕上,戴着一件银手镯,镯子上镶着七颗红宝石,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露出来的一小截手臂如莲藕一般圆润白嫩,光滑如缎,没有一点瑕疵。


  谢铭不由看呆了,众人亦然。就连同为女人的檀香看见,也忍不住嫉妒。


  照水媚然微笑,问道:“檀香姑娘,你知不知道春风楼有一个名叫莺歌的姑娘?”


  檀香深吸一口气,点头道:“玉蹊山掌柜提过。”


  照水叹了口气,悠悠道:“姑苏有位姓柳的年轻公子,最爱美人。他府上的确也有不少美女,可谓‘三千粉黛,八百娇烟’。但是,再貌若天仙的女人,眼熟了,心里也难起悸动之意。就在这个时候,他遇见了莺歌。”


  看遍姑苏花,不似莺歌好。


  这是柳姓公子看见莺歌后,说的第一句话。


  “莺歌一笑千金少。柳公子一看见莺歌,人就已完全神魂颠倒,可是莺歌却一再拒绝他的示好,甚至连掌柜玉蹊山的面子都不给,因为她的心里,早已有了一个男人。”


  爱情本就是样不讲道理的东西。


  你若真正爱上了一个人,也难时刻保持理智。


  说到这里,照水低头去瞧檀香清秀美丽的脸庞,目光又怜又爱,心也不知不觉软了,柔笑道:“你今年几岁?”


  檀香面上露出痛苦之色,却还是老实说道:“十九岁。”


  这本该是一个很天真烂漫的年纪。


  有许多女孩子在十九岁的时候就当了母亲,她们虽已嫁做人妇,不过她们的眼睛依然很亮,亮的像天上的星,笑容也很甜,比寒冬中的热酒还暖心。


  她们虽然每天只管一些柴米油盐的小事,心里却是无比幸福的。


  檀香脸上绝不会有这种笑容。


  你若从没见过檀香,现在看见她那双浑浊无光的眼睛、不太紧致的皮肤、毫无血色的脸颊,恐怕会把她看成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。


  想必檀香自己也知道,自己现在看上去一定很丑,不过她一点也不在意。


  她只有在春风楼住着的时候,才真正觉得,自己是个十九岁的少女。


  照水脸上露出一丝怀念之色,微笑道:“莺歌遇见连非鹤的时候,也是十九岁,她和连非鹤是在街上一家香铺里认识的。莺歌本来温柔娴静,本分听话,对玉蹊山既感激,又尊敬,可遇见连非鹤后,以前的美好就全变了。”


  檀香喃喃道:“连……”


  檀香几乎说不出那个名字,她的咽喉似被塞住,连呼吸都已停止。


  人群中,一妙龄女子喟叹道:“如此说来,莺歌对元怀公一见倾心?”


  照水道:“连非鹤家世显赫,无垢山庄是武林中有名的大家族;武功高强,武林中几乎没有他的对手;他还没有及冠,人们就把视线放到他的身上,以期他能如他的父亲一样,做一个义重如山的真君子。他当然也做到了,这么多年过去了,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,连非鹤是位天下无双的公子。这么优秀的男人,换做是你,难道会不动心?”


  那少女的脸颊立刻红了。


  檀香笑了笑,笑容中仿佛带着一些自嘲,表情变得很奇怪,道:“我当然会爱上他。”


  照水也笑了。


  她一笑,脸颊两侧就露出了两个深深的酒窝,她笑的就像方知情为何物时满怀心事的少女,充满对爱情的遐想与期望。


  谢铭看着她,立刻想到了他爱的第一个女人。那个女人很美丽,还很自信,对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到满足,对她未曾得到的东西也极有把握。甚至比一些男人还要优秀。


  正因为这个原因,所以谢铭得到她后,很快就对她厌恶了。长大后,他才知道,自己所需要的并不是一个出色的帮手,而是善解人意的解语花。


  女人们往往很难理解谢铭的这种想法,就像男人们也从来不明白,为何女人总是嫌弃自己的首饰不够精致,衣裙不够华丽,男人不够爱自己。


  照水莞尔道:“只不过连非鹤从小接受严格的教育,像莺歌这样从小生长在烟花之地的女人对他来说,绝对不是妻子的最佳人选。可惜莺歌不懂得这个道理,不仅不离开连非鹤,甚至还怀了他的孩子。”


  照水说的,是春风楼最隐秘的讳闻,知道这件事的,都是对春风楼最忠心的女人。玉蹊山从来不担心有人将它透露出去,因为一旦这件事大白于天下以后,春风楼便绝不可能像以前一样令人神往。


  因为没有男人希望身边睡的,是个随时会捅自己一刀的女人。


  把这件事说出去的人,自然也没有了活路。


  檀香似失去力气一般伏在地上,手指紧紧扒着地板,就好像一条战败丧家的恶犬。


  她的指关节因抓的太紧而泛白,眼睛也因流太多眼泪,变得通红,她使劲咬着嘴唇,却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。就算是削骨切肤之痛,她也绝不在乎。


  照水道:“等到春风楼掌柜玉蹊山发现了这件事之后,莺歌肚子里的孩子已四个月了。玉蹊山是个有自知之明的男人,当然不会把莺歌嫁给连非鹤,更何况连非鹤当时已经娶了青梅竹马的纪生华为妻。不过莺歌腹中,毕竟有他的孩子,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名誉,连非鹤只好偷偷把莺歌养在外面。”


  莺歌的孩子终究没能生下来。


  纪生华发现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,心中又气又恨,她虽并非大家闺秀,却是南七省宝昌银号的大小姐,家中独女,向来骄傲肆意,以她的性格,当然不可能准许别的女人生下连非鹤的第一个孩子。


  纪生华没杀莺歌,却哄骗莺歌杀了养育她教导她的玉蹊山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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